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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餐饮协会紧急修改谢绝自带酒水规定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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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反对“谢绝自带酒水”规定———
武汉将“谢绝自带酒水”写入餐饮行规的消息,引起社会强烈反响。23日,中消协、22城市消费联盟致电武汉消协表达对此事的高度关注。武汉市餐饮协会等机构正在紧急修改《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修改结果将于下周公布。 23日,武汉市消协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消费者协会、全国22城市消费维权联盟成员单位已先后致电武汉市消协,对此事表示高度关注。记者联系上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贾民乡。他在电话中说,省消委还未看到那个《规范》的正式文本,目前正在与武汉市消协沟通,暂时不便对此事发表评论。 《规范》制定方包括武汉餐饮业协会、消协、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被称为消费者“娘家”的武汉市消协,遭到众多网友抨击,一时间陷入舆论风口浪尖。 武汉市消协负责人23日透露,正和武汉餐饮业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一起,密切关注媒体报道,收集各方面意见。将根据民意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正式文本将在下周向社会公布,相信会得到消费者的支持。 23日,中消协以传真形式发来声明,内容如下:“中消协认为,行业规范的内容不得与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行业组织要依法做好行业自律工作,同时也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义务;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都要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 中消协新闻部副主任冀铁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中消协对于餐饮行业谢绝自带酒水行为的态度没有变化,仍持反对意见;此外,该协会认为餐饮业提供配套服务不应再另行收费。 记者就该《规范》推出的经过采访了武汉市餐饮业协会秘书长涂水前。他表示,《规范》的内容主要是由该协会起草,事先征求了相关会员(餐饮企业)的意见,拟成初稿后递交给了武汉市消协和武汉市个私协。由武汉市消协和市个私协征求消费者意见和建议后,再对外公布。 武汉市消协秘书长肖汉超在接受采访时称,在收到武汉餐饮业协会的《规范》初稿后,市消协召集消费者代表开了两次研讨会,补充了一些意见后,基本形成了本《规范》。他说,先后召集参与研讨的消费者有20来人。不过,他表示,遴选消费者代表以及召集消费者代表研讨时,均没有在媒体公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表示,《规范》出炉的几个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导致发布后引起消费者的强烈质疑。 据《长江日报》、《楚天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