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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强化” 推进宿豫食品安全监管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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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食品安全责任告知,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责任不落实、有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坚决予以查处,促使其持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监控力度。严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设定区域监管责任人,根据责任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实际,选择食品安全控制能力较弱或经常出现问题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监控对象实施重点监控,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重点食品整顿。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深入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是强化解决焦点食品问题。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