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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跌进地沟油锅丧失性能力获赔47万元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2/23 10:13:05  

 今年4月8日,39岁的何勇,刚从贵州老家来东莞塘厦打工5天,就掉进地沟油锅,浑身烫伤。一个月后,他成为引起全国轰动的塘厦地沟油案的“主角”。案发后,通过诉讼,何勇终于拿到了47万多元的赔偿。

  昨日,其妻张彩霞告诉记者,“自掉进油锅后,何勇的性能力已完全丧失,过完年,我就回东莞讨要性福权,向法院再起诉”。

  事件回放:

  跌落油锅索赔120多万

  今年4月3日,何勇经弟弟介绍,从贵州老家来到东莞市塘厦镇打工,在一家地沟油作坊里“搅油锅”。工作第5天,不小心掉了下去。等他爬出来时,浑身已被严重烫伤。

  一个月后,在本报率先独家披露此事后,塘厦地沟油案引起全国轰动。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10月,何勇和妻子张彩霞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板孙某赔偿后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96万元。

  而后随着病情的发展,何勇的诉讼请求变更到了120多万元。

  诉讼:调解获赔47万

  今年10月10日,何勇的案子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开庭。广东岭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何勇的伤残进行了鉴定。被告不服鉴定结论,向法院提出重新委托鉴定申请。法院于11月5日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重新鉴定。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为:何勇为五级伤残。

  11月28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孙某赔偿何勇534921.87元。经法院调解,12月2日,孙某到何勇的病房一次性赔偿何勇476500元。

  妻子:将讨要性福权

  拿到赔偿款后,12月4日,何勇和妻子张彩霞坐车到达重庆西南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昨天下午,张彩霞告诉记者,何勇的手现在好一点了,但是康复治疗的进展非常缓慢。对于47万元的赔偿,张彩霞并不满意。“在这里治疗费用很贵,我都不知道47万元能坚持多久”。张彩霞还提到,自从何勇掉进油锅受伤后,他的性能力已经完全丧失。

  “我在重庆专门咨询了律师,准备过完年就回东莞,去法院诉讼,我要讨要性福权。”张彩霞说。但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她表示,“准备讨要20年的性福权,但多少钱我还不知道”。

  疑惑:地沟油窝点老板为何没事?

  记者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看到,法院查明,何勇是到“地沟油加工作坊工作,主要负责在作坊内加工地沟油。”

  这等于是法院认定,何勇所在作坊老板孙某的窝点就是地沟油窝点。而根据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的要求,对地沟油的线索要尤其重视,地沟油窝点的老板孙某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然而,昨天傍晚,记者拨打孙某的电话,电话依然能通。记者联系塘厦警方,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孙某目前并没有进一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