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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规定快递企业假日歇业将被吊销执照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2/16 10:4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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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海口12月15日电(赵叶苹、李万营)海南省邮政管理局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海南省邮政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地方法规在快递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企业规范运营等方面进行了创新性规定,其中规定如快递企业假日歇业将被吊销执照。 《条例》规定,快递企业自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起,须提供不间断的持续快递服务,中止或终止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将由颁证机关收回。这条强制性措施保障消费者在假日也能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快递服务。 《条例》还对快递企业的其他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约束快递企业必须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价格、营业时间、快递时限等服务承诺,并向省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公开的服务承诺视为合同条款;邮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快递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公告监督检查和评价的情况等。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陈凯说,作为全国第10个获得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邮政条例,《条例》紧密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地方实际,制定了不少具有操作性的创新性内容,为海南邮政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条例》规定,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应当办齐包括邮政汇兑在内的四项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国家给予邮政企业用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补贴资金,邮政企业应当将其使用计划报送省财政部门、省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财政、审计和邮政管理部门监督。 在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事业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邮政发展专项规划。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区、居民住宅楼,建设单位应当在便于投递的位置设置信报箱;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城镇居民住宅楼未设置信报箱的,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补建。 陈凯还透露,海南省政府大力支持邮政事业发展,省财政将投资8亿元,力争在“十二五”建设期间实现海南省2531个行政村建立村邮站,实现村村建站的目标,保障邮政服务事业深入基层、服务大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