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食品安全靠举报,有关部门睡大觉? |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1/12/5 14:10:04 |
|
撑台脚(男女老少大事小事) 广州市近期将出台9个食品安全管理配套文件。今后,市民成功举报食品安全隐患、违法行为,有望获得罚没收入总额的4%-5%的奖励,上不封顶。一般性查证属实但没有罚没款项的举报,也设立500元保底奖励。 文件尚未出台,就赢来几多赞许。@卖百事的米老鼠说,“力度够大,让伪劣产品无从遁形。”“好办法,以后说不定可以靠这个炒炒更,赚点外快!”@鱼我所羊也的话表明“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周斌甚至觉得可以成立专门的举报公司。@普罗旺斯的小木木认为如果能落到实处,且举报程序简化,举报人利益不受侵害,那这个办法可以全国效仿。 大家更关心的是好办法如何落到实处。@边缘好人008提出了具体问题,“事是好事,但是有几点疑虑。一、谁来监督,并确保举报人顺利拿到奖励。二有何措施保证举报人人身安全和信息保密。三、‘成功举报’定义模糊。是在确认举报信息属实后,就认定为‘成功举报’?还是要对问题企业进行处罚以后,才可算作‘成功举报’?若为后者,可能举报人很难得到所谓奖励。” @信友-官方微博同样认为,“奖励机制略显不足,不够明确,金额也有待提高。” “是不是要设定一些措施来处罚举报虚假信息以及恶意举报的行为?”@海錌的担心不无道理。对此,@ Stillchi建议对陷害他人的人予以重罚。“不能让好人失去做好事的动力,更不能让坏人有做坏事的任何机会。” “是好事,但车辆违章和食品安全举报本不是该政府做的吗?看着我们举报完,拿着本该是我们的钱去奖励我们”@不食零食会死星人的质疑引来共鸣,“花了纳税人的钱做工资,等纳税人找事情给你们干?”@痛苦术士同样发问。而在@ Priscilla25看来,这是政府不作为而转移视线的所为,是本末倒置。 “要人举报证明时已有人受害!为什么不从食品安全的源头入手呢?我觉得这个政策只不过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默默的兽兽觉得政府应从源头抓起。@ sam m i_liya认为相关部门能不能真正惩治才是关键。“如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作为,单靠奖励举报有用吗?”@灏源轩一语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