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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四举措确保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1/25 20:32:17  

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我局与各学校校长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二、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整治。与教育局联合开展检查,对全县的60余家中小学、8家幼儿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食品采购索票索证制度、食品购销查验记录台账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冷藏48小时),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化、规范化。

四、经常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对全县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发放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材料,提高教师,学生、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和社会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