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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食品安全“民心工程”利民惠民——访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叶木凯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1/16 14: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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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溯源监管,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是摆在工商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记者近日在福建省采访时,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叶木凯给出答案。 构建可追溯管理体系示范点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工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更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今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将建设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构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质量溯源监管,是让这项‘民心工程’利民、惠民的关键。”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叶木凯坚定地说。 叶木凯告诉记者,去年,福建省工商局在全省择优选择202家大中型超市、食品批发企业,作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示范点”建设单位。目前,全省验收合格的示范点有105家,覆盖了全省96个县(市、区)。全省实现了食品经营电子台账管理,工商机关对近62万个品种批次的食品进行了进货查验,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得以提升。 完善食品流通监管制度 叶木凯说:“构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是健全完善食品流通监管制度体系的关键,是构建食品流通监管信息化保障体系以及提升食品监管队伍业务素质的基础。”他进一步解释说,《食品安全法》施行以来,福建省工商局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全省工商系统统一适用的职责分工、分类许可、数据报备等十项食品监管制度,构建“一法一条例两办法八制度十规范”的监管制度体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比如持续推行食品批发企业电子台账管理制度,这项工作要求全省食品批发企业实施电子台账管理,将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扫描归档,打印提供格式规范的电子供货凭证,并随货备查。”叶木凯耐心地对记者介绍。据了解,为推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福建省工商机关为基层工商所配置了1000套移动巡查设备,提高监管能力。目前,全省有6242家食品批发企业达到省局提出的电子台账管理“全覆盖、全运行”标准与要求。食品流通监管系统已录入766.48万个品种批次的食品安全数据,应用食品流通监管系统巡查经营户51.97万户。 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强溯源监管 “近年来,福建省工商局着力加强食品流通监管信息化建设,切实构建食品流通监管信息化保障体系。”叶木凯说。 据介绍,福建省工商局率先开发启用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系统,为全国工商系统食品流通许可提供了相关数据标准;率先在全国开发了流通领域商品抽检系统,运用计算机技术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不安全商品信息及时启动预警机制。该局充分利用自行开发的不安全食品退市短信息平台,实现了3小时内将不安全食品下架退市。 提升食品监管队伍业务水平 “新的市场环境要求工商机关有一支高素质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叶木凯说。他告诉记者,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开展了监管执法业务竞赛活动。去年,全省实施食品流通监管业务专题培训,按照统一计划、统一教材、统一授课、统一考核的要求,对县级工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食品流通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及工商所全体人员进行培训。今年,全省工商系统着重抓好流通环节商品检验检测等专业培训,大大提升了食品流通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运转顺畅,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以及检验检测装备保障到位,监管执法的高效能正在逐步显现,监管执法队伍的素质正在逐步提升。 “‘菜篮子’关乎民生,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福建省工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有需要加强的地方。”面对取得的成绩,叶木凯有着清醒的认识。 谈及下一步的工作,叶木凯思路十分清晰。他对记者说:“缩小地区之间监管水平的差距、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改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法,已经列入福建省工商机关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计划。”他进一步指出,福建省工商机关将做好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示范点的推广、深化工作;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依法规范食品市场监督检查、案件查办、食品质量抽检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服务福建的经济建设。 “福建省工商局将建立统一的门户网站,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布流通环节食品质量信息,使之成为食品消费咨询、食品经营指导、食品安全管理的统一平台,让‘民心工程’切实做到利民惠民。”叶木凯说。 □本报记者 倪 泰 通讯员 陈孔霖 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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