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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品牌“双重标准”面面观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1/13 9: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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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专电题:“标准洼地”还是“国际惯例”——国际品牌“双重标准”面面观 记者舒静、杨进欣 从食品到服装、从玩具到化妆品,从产品质量到技术标准、从售后服务到危机处理,国际品牌近来在中国屡屡遭受诟病,被指采用“双重标准”。这些品牌“另眼看中国”的背后,隐藏着哪些原因?“双重标准”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中国又是否存在让国际品牌有机可乘的标准“洼地”? 国际品牌“双重标准”面面观 梳理近年来身陷“双重标准”之争的国际品牌,有些是因为在中外采用不同配方;有些是因为技术指标存在差异;还有些品牌则在售后服务和产品召回等问题上,频频上演“换脸”戏法,由此引发消费者的各种疑虑与不满。 【原料差异】最近引发诸多质疑的国际品牌强生,被曝光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使用不同配方:在中国、美国等13个国家所销售的强生婴儿洗头水中,验出含有两种有毒物质;然而,在丹麦等北欧国家及日本、英国、南非等国家出售的同类产品,则不含有这些物质。 在食品行业,此类事件也屡掀波澜。2011年7月,零度可口可乐原液在台湾被检出当地禁用的防腐剂,可口可乐对此回应,该防腐剂在中国内地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2010年,麦当劳的麦乐鸡在美国被发现含有两种化学成分,而麦当劳中国公司回应称,两种物质含量均符合现行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2009年,一份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检测报告显示,在中国市场上的多种雀巢产品都含有转基因成分,同时,雀巢已在欧盟、澳大利亚、俄罗斯和巴西等国承诺在其食品中不使用转基因原料;同样,沃尔玛超市在英国承诺“拒绝转基因食品”,在中国却并无此承诺。 【指标差异】由于各国标准指标各不相同,国际品牌是否“含毒”或“有害”屡屡引发争议。例如,对于米粉含砷在多少微克范围内算正常,我国标准和瑞典公布的“含毒”标准相差几百倍,引发人们对雀巢婴儿米粉的质疑;而在乳制品、服装、玩具等行业,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在相关指标上的较大差异同样多次引发争端。 【召回差异】而在产品被指存在问题之后,很多国际企业的应对态度同样“中外有别”。“强生22次召回都与中国市场无关”“宜家窗帘因存在勒死儿童风险在北美地区召回,但在中国并不召回”“丰田车在中美执行两个召回标准”……近年来接连出现此类现象:一些跨国公司被曝光产品存在问题后,一方面在国外召回产品,一方面在中国市场“按兵不动”,最终均以“产品符合国内标准”为由不了了之。 待遇不同,“底气”缘何而来? 有关“双重标准”的种种指责,大大削弱了消费者对国际品牌的信任度,也令很多消费者怀疑,部分国际品牌是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而以“较低的成本上限配合产品的合格下限”。 “更高的上限意味着技术投入和成本的上升。”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对记者说,部分国际品牌为了获取更多利益或因违法成本低,而降低产品标准或采取违规行为,使自身信誉受到很大损伤,这样做非常不明智。 除了企业自身追逐利益外,监管环境的宽松及标准的相对落后也会为企业提供罅隙。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相关标准实施后,制订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适时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但邱宝昌表示,有些标准十年都未修订,随着生活水平和科技的发展,最初制订标准时的环境、工艺等都在发生变化,标准也应不断调整完善。 事实上,从食品、日化到玩具行业,我国标准屡屡被专家和消费者质疑“滞后”与“混乱”。邱宝昌介绍说,以食品行业为例,我国不同食品标准之间存在相互矛盾、交叉与指标不统一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后,要求卫生部门对现行标准予以整合和统一,但政策的实施需要过程。 “相关部门正在加快标准整顿的步伐。”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总工程师曹红介绍称,食品行业的地方和国家标准之间并不存在太大冲突,每年也会制订标准修订和整顿计划;至于个别标准长期不修订的原因,曹红解释称,产品更新速度、各方利益角度不同等现实因素都会影响标准的修订,很多时候无法一蹴而就。 也有专家认为,国际品牌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采取不同标准是种很常见的“国际惯例”,关键在于产品是否真正损害了消费者的安全及权益。食品工程博士、科学松鼠会成员云无心向记者介绍说,相关国际组织在制订食品标准时,会根据实验数据来确定安全剂量,各国再用安全剂量除以每天可能吃到的最大量,以此制订标准。各地的环境及饮食差异会带来标准的不同。 “基于研究强度和科学依据的不同,各国对同一物质是否有害也会作出不同判断。”云无心说,比如中国、美国、东南亚等国家都禁用硼砂,欧洲却并不禁用;欧洲禁用面粉增白剂,美国却允许使用等。而对于此前引发争议的可口可乐防腐剂、转基因产品等,云无心也解释称其不会危害健康,消费者无需恐慌。 消弭差异,仍需填平“洼地” 然而,除了地区环境差异之外,不同社会现实也会影响标准的制订。无法否定,国内标准的部分指标的确低于其他国家,形成标准“洼地”,给部分企业以可乘之机。从根本上而言,消弭差异仍需填平“洼地”。 邱宝昌认为,与国际标准相比,我国当然也有较高标准,但部分标准的指标相对较低,这的确是事实。部分企业的产品在国内销售时满足国内标准,对外出口时却按照国际标准实施,这本身从法律上没有问题,但也从某种意义上提醒,我国的强制性标准应更快与先进标准接轨。 “一方面,企业应做动态调整,鼓励创新,采用更新更高的标准。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不能迎合少数企业,降低标准要求,而应根据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现有条件,制订相应标准,并应尽量与国际标准靠拢。”邱宝昌说,低标准会鼓励落后、阻碍技术和社会的进步,这不仅会使跨国企业在国内生产的标准降低,也不利于产品出口。 全国政协委员宋林飞也认为,要在研究发达国家技术性标准体系的组成、运作机制的基础上,收集跟踪国外的技术标准,建立技术标准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在具体标准的制订上,政府应加快技术法规、标准和措施的国际标准化进程,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 而云无心认为,除了乳制品标准、某些污染物残留标准比国际要低外,中国标准整体而言是与国际接轨的,很多添加剂标准不但不低,反而更严。“我国食品标准大多数还是合理的,即使稍微比国际低,只要真正做到符合标准,对健康的危害是可以忽略的。产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真正原因,不是标准太低,而是企业对标准的无视和违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