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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对学生小饭桌实行登记制度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1/9 14:01:44  

   中广网济南11月9日消息(记者桂园)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山东省将对学生小饭桌实行登记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在各中小学校门前醒目位置,公告学校周边登记的学生小饭桌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学生家长监督。

山东省近日发布《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学生小饭桌是指仅为中小学学生提供餐饮的校外餐饮服务活动。学生小饭桌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对学生饮食安全负责。学生小饭桌实行登记制度,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学生小饭桌登记档案,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学生小饭桌的开办条件、从业要求等,由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每学期开学前,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在各中小学校门前醒目位置,公告学校周边登记的学生小饭桌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并将定期进行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建立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档案。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