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九江食品稽查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市城区范围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要求: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此次专项整治从10月20日起至11月底结束。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小摊贩及为学生提供膳宿的出租屋为重点对象,全面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排查,并从六个方面加大检查力度,即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自觉主动经营或提供放心、安全食品。
11月1日至3日,两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三个组采用交叉执法的方式对市城区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区属中小学校开展拉网式检查。两部门还将通过印发通报、预警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项督促。(九江日报 李一兵 记者邹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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