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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个性加菜” 济南“肉渣活鱼”里吃出老鼠?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1/8 9:53:49  

 11月6日晚上17:30左右,刘先生在济南市段店立交桥西的肉渣活鱼第八分店买了店里的两个特色菜,一份“肉渣”和一份“活鱼”。他把这两道菜带回了家。“我们全家吃饭的时候,我在鱼下面,翻上来一只老鼠,全家人都恶心得不行。”

  顾客:吃出老鼠把全家恶心坏了

  刘先生发现老鼠后,立刻带去段店立交桥西的肉渣活鱼第八分店讨要说法。“当晚18:00左右,该店一位厨师看了看,发现老鼠已做熟了,拿在手里不想还给我。我报了警。”民警认为此事不在受理范围内,让自行协商。“店老板崔女士要带我们去体检。但这个事不是光体检就行的。也给我们带来很大的精神刺激,我要求她除了要带我们去体检,还要退还10倍菜金,并赔偿我们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共3000元。”刘先生说。

  昨天上午10:00左右,记者来到了刘先生家中。在他买的鱼头下面,有一只老鼠,不算尾巴,长约六七厘米。

  餐馆:老鼠不是在店里吃出来的

  老板崔女士却大呼冤枉,“这只老鼠不是在我店里吃出来的,他拿回家后才出现,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6日下午5点多,他要了份活鱼。做好后,在靠近门的桌子上凉了两分钟后装到塑料袋里,整个过程是当着顾客的面进行的。”“为什么吃了一多半才发现老鼠?那么多人也看不到吗?”崔女士说,做鱼用的锅很浅,若当时锅里确实有老鼠,厨师、服务员都能发现。“再说做这种鱼都用猛火,老鼠会往火上扑?”

  11:00,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该店后厨非常小,只能容纳一人。屋顶、墙面上有厚厚的油污,地面上有一个盖着篦子的下水道。工作人员说:“后厨的卫生状况确实很差。”要求其停业3天,限期整改。

  因刘先生无法证明老鼠是一开始就出现在菜中的,崔女士也无法证明老鼠是后来被放进去的。“这种事我们不能下结论,得自己协商。”崔女士认为顾客的做法已严重影响到餐馆的声誉,她打算将餐馆关门,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声誉。刘先生也认为已经没有协商余地,将会通过消费者协会和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来源:都市女报 记者:韩晓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