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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将修订 16区县已建食品安全委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1/8 9:48:37  

 本报讯 (记者仲玉维)昨日,在市政协与市委统战部联合召开的议政会上,相关负责领导表示,明年将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委员建议加大违法惩戒力度

  据政协委员介绍,《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食品生产链中各自的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食品检验法隐缺,缺乏食品生产、包装和贮存的操作规范等;具体执法环节存在交叉执法、执法空白、处罚力度不够等现象。

  政协委员们建议,加强法律法规的落实;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加大违法惩戒力度。

  食品安全分级责任体系初步建立

  今年16个区县首次建立了食品安全委。目前,食品安全的分级责任体系初步建立,包含了320个街乡,500多个居委会。16个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中,主任一职,79%是由本区县的常务副区长或副县长担任,90%社区和行政村设立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员和信息员。还将公安纳入到食品安全行动中,北京市公安部门也成立了食品、药品监察大队。

  拟与周边省市联动打击跨区域案件

  据介绍,北京市85%以上的食品靠外省市供应,流通领域的监管非常关键、任务重。下一步,北京正在筹备与周边省市建立联动机制,针对跨区域的食品安全作案,进行全面的侦查、打击。目前,北京还与周边的河北、内蒙古、山东等地建立了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保障进京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

  为了让公众和媒体对问题食品进行监督,鼓励公众和媒体发现问题,实施问题食品举报机制,奖励的资金额度最高已提到了30万元。

  ■ 观点

  ●民革北京市委

  建议强化对中小餐馆、建筑工地食堂、无证打工子弟学校等其他集体用餐单位的监督管理。

  ●民建北京市委

  建议对违法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销售和加工危害群众健康的有毒有害食品的经营户坚决取缔,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九三学社北京市委

  建议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库,增加对食品安全预警和防控能力建设。

  ●台盟北京市委

  建议建立产品信用档案,将检测关口前移,主动到产地现场对农产品的土壤、水、空气、种子、化肥及农产品进行检测,建立详细检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