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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标准能治好带菌水饺吗?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1/7 13:5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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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平 “思念三鲜水饺”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余波未了,著名品牌“三全”以及“海霸王”的三款速冻食品在广州也被验出含有该菌。有报载市民心声:“思念、三全都查出问题了,去哪里买安全水饺? ”虽然微量金葡菌的安全风险并不大,但知名品牌在品质控制上连连超标,消费者的担忧很难说是纯属过虑。 金黄色葡萄球菌可以引起食物中毒,各国多有案例。在现行国家标准中,规定速冻水饺中 “不得检出”该菌,业界认为这一标准过高。此前思念公司就曾辩解,检出该菌种的三鲜水饺符合正在征求意见的新国标,也就是卫生部近日公布的 《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将 “金葡菌不得检出”改为有限量,基本上参照国际微生物规格委员会 (ICMSF)有关标准,并略有放宽。不过,目前这份意见稿还在征求意见中,上述企业的涉案产品仍属于超标。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也就是说,尚未生效的新国标救不了思念和三全们,涉案企业理应根据有关法律,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其中包括“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 可是思念和三全是怎样执行的呢?思念从 “带菌门”事发到公开回应,长达3月之久,却不主动下架、不提交召回计划、不承担相关责任,直到行政部门介入才开始召回。三全涉案产品今年8月就查出问题,直到现在才被公布,是否已经全部召回有关产品,对于已被消费者食用的产品如何处理,都不得而知。而且从过往记录看,思念和三全也都不是第一次被曝光产品带菌。现存国标过于严格难道是企业放弃法律义务、放任生产安全漏洞、漠视消费者权益的理由吗? 我们的消费者并不指望食品绝对安全,现实环境下也不可能做到“零容忍”,但是如果连思念、三全这样的知名企业都抱着能瞒一时是一时,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那么即使降低国标,又怎能让消费者对企业的操守放心,而不怀疑他们会进一步降低自我要求呢? 《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生产超标食品的企业,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据悉,有关部门对于不合格 “思念三鲜水饺”的处理是罚款5万元,真难相信思念的涉案批次产品货值居然不足一万元,这点罚款相对于思念的生产销售规模,能否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太值得怀疑。对于食品安全屡屡违规的企业,就应该参照对沃尔玛销售假绿色猪肉的处罚办法,采取巨额罚款加上停业整顿,这样才能体现法律尊严,维护食品安全监管的权威。 因此,降低国标并非解决冷冻食品带菌问题的根本办法,关键仍在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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