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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安全,政府不能单打独斗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0/29 9: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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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中日公法学国际学术研讨会28日在东南大学举行,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成为研讨会热点话题之一。与会专家呼吁: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不能仅靠政府“单打独斗”。 研讨会上,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童之伟教授等对食品安全现状深表忧虑。他指出,我们现在每天不能不吃的食品,所含有害成分防不胜防:包括面粉、馒头、面条里的漂白剂,大米里的石蜡,蔬菜里的农药,鸡蛋鸭蛋辣椒酱里的苏丹红,米粉里的吊白块,银耳蜜枣里的硫磺,干鱼虾里的福尔马林,木耳里的硫酸铜,火腿里的敌敌畏,牛奶玉米汁里的三聚氰胺,猪肉里的瘦肉精,鱼鳖里的激素,茶叶里的香精等等。如果外出下馆子,地沟油、嫩肉粉等也很难避免。此外,被称作“植物奶油”、“植物黄油”的氢化油,在面包、奶酪、人造奶油、蛋糕和饼干等食品中也广泛使用,这种油会产生大量反式脂肪酸,食者会增加心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等的风险,世界各国已纷纷限制,在我国却无限制地使用着。 童之伟指出,我国食品“维安”投入太少。虽然有害食品泛滥,但人们在食品出售场所却几乎看不到食品有害成分检测设施。从今年央视关于“健美猪”的报道看,检测食材中“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人员数量少又缺乏责任心。“国家有义务均衡配置公共资源,如果把最得力、最有责任心的人员安排一些到食品安全监管领域,食品‘维安’一定会大见成效。” “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完全靠政府一家单打独斗,那怕政府有三头六臂,也会处于疲于奔命的被动状态。”北京行政学院金国坤教授等指出,中国食品生产者有100万左右,很多是家庭式经营,规模很小,政府难以对所有的小作坊特别是从事农牧业生产和养殖的农户进行全方位监管。“我国今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应该借鉴国外的做法,考虑政府、市场、社会、公民‘四位一体’的架构。在政府建立规则体系之外,重点扶持食品行业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其监督者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同时建立消费者尤其是新闻媒体参与食品安全问题管制的动力机制,才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蒋廷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