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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率先推出家宴食品安全管理举措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0/28 16:25:40  

近日,高台县制定下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在全市率先推出家宴食品安全管理举措,为规范全县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

  该《办法》对农村家宴举办者或承办者的基本卫生条件、食品采购、原料质量、加工操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了各乡镇、所在村委会以及县卫生、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要求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专干、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要履行好职责,把好食品从种植、养殖到生产、经营、消费各环节的安全质量关,积极配合做好家庭宴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办法》同时规定,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将病人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立即向当地村委会或所在乡镇报告,乡镇应在两小时内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同时,对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停止食用和使用,封存保管,保护现场,不得将剩余食品自行处理。 该《办法》的出台,将有效保障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田玉龙  蔺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