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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没有文化的“文化产业”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0/22 12:24:46  

 刚刚结束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强调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也是针对近年来文化产业现状做出的及时战略决策。

  说到文化与经济的关系,很容易联想到时下文化产业业内人士中一个时髦的说法:文化的经济化、经济的文化化,即把文化做成商品推销出去,或者在物质商品的外表做一些审美化、艺术化的装饰。但,如果文化和经济的互动就是如此而已,其结果很可能是产生没有文化的“文化产业”,亦即可以赚钱但却有悖于人类先进文明的、打着“文化”旗号的文化垃圾。比如,时下很多文化产品就是此类文化垃圾:高投入、大场面、高票房,但故事荒谬,价值混乱,嗜血成性,宣扬赤裸裸的暴力、色情、权谋。

  文化产业还有一个更动人的名字叫“文化创意产业”。但在一些时候,这个美好的词汇却被亵渎了。

  比如,很多受到批评的炫富广告就很有创意。有一个房地产广告这样写道:“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白领尽开颜。”此广告语化用了杜甫的名诗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开颜。”但,把“寒士”改为“白领”,不但是审美品格的改变,文化品味的改变,也是道德立场的改变:从同情贫贱者变成了迎合富贵者。

  就这个广告的创意而言,它巧妙化用了著名的古诗,挪用了古代文化名人和文学经典的知名度,可谓颇富新意。但再富有创意的广告,如果违背了人类价值与道德,也是一个失败的广告。此类炫富广告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无形伤害,有网友说:“看了这些广告,我心里只会更自卑,因为我买不起。”

  不但很多品味低下、恶俗的广告是有创意的,很多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也是有创意的。这方面最触目惊心的例子,就是9·11恐怖袭击。如果撇开道德维度,不能不承认,这次袭击行为无疑是足以载入史册的了不起的创意,其布置之精密,效率之高,新闻效益之大,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我们不能不为此类创意能力被用于这种反人性的目的而震惊、悲哀和恐惧。

  可见,一个极有想象力、经济价值极高的创意,很可能被用于道德上非常坏的目的,甚至用来毁灭人类或破坏人类的文明。一直以来的一个错误观念是,一个好的创意就是一个能赚钱的创意。现在必须改变观念:一个好的创意是一个有益于人类文明的创意,它必然有自己正面的道德维度和价值维度。

  文化与经济的互动,从这个角度理解才是正确的:人文价值和道德关怀应该渗透到产业和经济中,以免后者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变得唯利是图。

  这里必然涉及对“文化”的理解。何谓“文化”?文化的核心问题是价值观问题,是对何谓“好生活”的理解。一个时代的公共文化,则是一个时代的公众对“好生活”的共同认识。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的经济理性,无法回答什么是好生活的问题,或者说,它对好生活的理解,只是停留在物质计量层次,无法进入实质理性、价值理性层次。从这个层次理解和判断一个社会发展模式,无法对这种模式的好坏作出实质性的价值判断。

  比如,一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漠视正义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是不好的吗?它的效率不是很高吗?它的速度不是很快吗?为什么保护环境、资源和正义那么重要呢?经济学回答不了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文化的问题。

  享乐主义者就认为断子绝孙的发展模式是好的,因为它能让你迅速致富,尽情享乐和消费,至于子孙后代则不在考虑之列。享乐主义者认为:我身体的瞬间快乐才是最重要的,生命的质量表现为肉体感官刺激的强度,因此,此时此刻能最大程度地满足贪欲的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就是好的。

  只有当你对这个世界的持久存在和后代的福祉抱有深切关怀,当你觉得在身体享乐之上还有更高的好生活的标准,你才会警惕和批判断子绝孙的发展模式。

  可见,发展模式之争的实质是文化之争,价值观念之争,不同的好生活理念之争。(陶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