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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0/20 10:48:22  

  日前,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就促进自治区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和加强市场调控作出部署和要求。

  通知要求,要增强促进生猪生产和加强市场调控的紧迫感,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尽量减缓周期性波动,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要强化措施,继续大力扶持生猪生产,进一步加大藏猪保护性开发生产。

  “十二五”期间,要在林芝、山南等地建成藏猪产业带,安排农牧业专项资金,修建标准化猪舍、选购种猪,扶持藏猪养殖场(户)加快藏猪养殖业发展,力争到2015年藏猪饲养量达到25万头以上。积极扶持二元、三元良种猪养殖,尽快提高区内生猪市场供应份额;要鼓励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自治区财政安排临时补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年出栏、年末存栏达到一定数量的生猪养殖场(小区),根据规模大小、饲养总量,给予不同奖励。到“十二五”末,力争我区生猪饲养量达到80万头、出栏生猪36万头,猪肉自给率达到60%以上。

  通知还要求,要建立和完善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过度上涨的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要积极落实好饲养能繁母猪的政策制度,做好能繁母猪的补贴工作,及时将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对能繁母猪的补贴兑现到相关的养殖场(户)。同时,要建立能繁母猪信息预警体系,为生产管理提供依据,特别是对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和补贴政策的落实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