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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需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0/18 11: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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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钱红艳)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近日将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我市中小学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饮用水管理员。如果检查中发现问题,将立即要求学校整改。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查包括食品卫生安全、预防控制传染病、饮用水卫生工作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检查中,会涉及是否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食堂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等。另外对于学校饮用水卫生也有明确规定,要求学校配备专(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员,蓄水池、开水炉、饮水机有定期清洁消毒记录等。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检查将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安全标准执行,如果检查中发现问题,将立即要求学校整改,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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