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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设施有问题麦尔丹等三家食品企业遭罚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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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李宁艳)5月18日,乌鲁木齐市麦尔丹食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鼎泰丰食品有限公司,新疆迦南食品有限公司,收到了限期责令整改处罚通知。
18日上午,记者跟随乌市质监局天山区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了位于南郊的乌拉泊芨芨槽子附近生产烘焙类和油炸类糕点以及月饼的迦南公司,在糕点生产车间,记者看到生产车间的更衣室感应式洗手龙头已失灵,应有的洗手、消毒设施形同虚设。生产出来的毛毛虫面包等成品半成品的糕点七零八散地放在操作台上。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原料仓库和包装仓库,看到吉士粉等一小部分添加剂没有QS标志,部分包装袋上未标QS标志,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当记者问及工作人员他们回收回来的过期面包怎么处理时,对方回答便宜卖给附近的养猪农户。按照相关规定,过期和霉烂变质的产品,企业应该进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食品企业不能将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再通过其他途径获利。 检查中,鼎泰丰公司和迦南公司均未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生产许可证的年审,而且不同程度存在消毒设施不达标,检验记录不全和配料成分标注不清等问题。而麦尔丹公司则存在消毒设施部分损坏,部分产品检验记录不全和使用添加剂时对配料情况未进行记录。 乌市质监局天山区分局业务室主任张洪金介绍说:“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按规定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年度报告,如果报告申请未经通过不得继续生产,逾期未改正的,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根据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及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互查工作的通知》,从4月上旬,互查工作就进入全面的执法阶段。执法的内容主要为:未获证企业擅自生产加工食品;获证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和生产许可证是否到期未年审以及已被注销QS证的企业是否还在继续从事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