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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假牛肉”案审结 2监管者与24名制假者均被判刑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0/14 22: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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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10月12日电(记者 顾烨)无锡“假牛肉”案近日在当地审结,继24名制假售假者因以猪肉冒充牛肉而被判刑之后,两名市场监管员也因渎职而被判刑。 2010年12月9日,无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通过网上排查发现有群众举报市场销售假劣牛肉,经侦查,于2011年1月4日捣毁一个特大生产销售假牛肉窝点,取缔4个生产加工假牛肉作坊,现场抓获高奇等涉案人员,查扣假卤牛肉19.8吨,用于制作假牛肉的猪肉120余吨。 经查,高奇等人自2008年9月以来,相继在一个租用的厂房内,以猪肉为原材料,使用亚硝酸钠、磷酸盐进行腌制,利用胭脂红、红曲粉进行上色,再添加牛肉香精和其他香料烧制,冒充牛肉批发销售,非法牟取暴利。经查,截至案发,已有半成品假牛肉160余吨被销售,涉案价值389万余元。 在惠山区法院对24名制假售假者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崇安区检察院对这起危害食品安全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展开了侦查,并对两名涉案的市场监管员提起公诉。 经查,市场监管员唐敏华因收受贿赂72460万元,在明知高奇等人在制售假牛肉的情况下,徇私舞弊,放纵包庇。而市场监管员浦某某则被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 无锡市崇安区法院近日对两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唐敏华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而浦某某则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一审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