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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食品加工作坊被查处》后续:黑酸品加明矾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0/14 15:20:57  

 广西新闻网柳州讯(记者王缉宁)因涉嫌无证经营、卫生条件不达标和违规使用添加剂,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和村三组的一家干米粉黑作坊及一家酸制品黑作坊,双双被柳东公安分局及质监部门依法查处(本报9月10日曾作报道)。近日,质监部门对两家黑作坊的抽检有了结果——干米粉黑作坊的送检样品中,未检出违规添加物质;酸制品黑作坊送检的辣椒酸、藠头酸、姜酸均被检出添加了明矾,同时还滥用焦亚硫酸纳食品添加剂,被判定均不合格。 

  9月9日上午,柳州市质监局和柳州市公安局柳东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阳和村三组的两处食品加工黑作坊进行突击检查。

  干米粉黑作坊属无证生产

  面对执法组检查,干米粉黑作坊的负责人姚某无法出示任何相关证照。因涉嫌无证经营加工食品,执法组依法责令该加工点立即停产停业,并对加工点内的25袋成品米粉就地封存,同时进行了抽样。

  质监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加工点环境肮脏,根本不具备生产食品的条件,执法组当天检查时即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并对其生产的干米粉进行抽样送检。昨日记者了解到,虽经检验,该加工点生产的干米粉没有添加违禁物质,但属无证生产。质监部门表示,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理。

  酸制品黑作坊非法使用添加剂

  9月9日,在阳和村三组欧家码头旁一间猪舍,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找到一家食品腌制黑作坊。在几个装满泡椒的塑料桶顶部,执法人员发现了焦亚硫酸钠、明矾、甜蜜素等添加剂。加工点负责人王某承认,他没办有相关证照,且在酸制食品中添加了上述物质。至于添加的量,他称是随意添加的,并没有计重。随后,执法人员对添加剂就地封存,并对作坊内的辣椒酸、姜酸、藠头酸等腌制物品依法进行取样。

 经质监部门送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王某生产的辣椒酸检出铝残留量为4毫克/千克,二氧化硫残留量为2.8克/千克;藠头酸铝残留量为21毫克/千克,二氧化硫残留量为2.8克/千克;姜酸铝残留量为34毫克/千克,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5克/千克。三个样品两项指标均被判定为不合格,经综合判定,三个样品均不合格。

  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检验报告检出的铝残留量,表明王某生产的酸制品中添加了硫酸铝钾,即明矾。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表明王某在生产中滥用了焦亚硫酸纳食品添加剂。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腌制食品中不得含有明矾,由于在送检的三个样品中均检出了明矾,且含量极高,表明王某的行为属于非法使用添加剂,其行为也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质监部门已将有关检测报告送交柳东公安分局,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该负责人还指出,明矾主要物质是铝,人过多食用含铝食品,会使脑组织中的铝沉积过多,导致记忆力减退、智力低下、行动迟钝,极易患上老年痴呆症。

  据了解,酸制品黑作坊非法使用添加剂一案正由柳东公安分局进一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