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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托运耽误致乌龙茶变质 消费者获赔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0/9 13:5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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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日,漳州市芗城区茶叶市场的林先生到龙海市颜厝镇水果市场物流快运经营部,托运一箱价值3100元的乌龙茶到江西省赣州市,物流快运承诺中秋节(9月12日)前可送达。直至9月16日,赣州方尚未收到这批货物,林先生找到物流快运查询,而经营者对该货物到底送到何方也未能明确答复,林先生在百般无奈之下向12315投诉。9月26日,在龙海市工商局颜厝工商所12315投诉站依法调解下,漳州市芗城区消费者林先生终于获得了颜厝镇水果市场物流快运经营者的赔偿。 龙海市工商局颜厝工商所12315执法人员通过深入调查,核实消费者所诉情况。在执法人员的敦促下,该批茶叶于9月21日返回颜厝镇水果市场物流快运经营部。据经营者解释,该批茶叶送达赣州是9月10日,因对方不接货,于9月21日返回颜厝镇水果市场物流快运经营部。据查实,按照正常情况,物流快运从龙海颜厝发货至赣州6至7天就可来回,但该茶叶发送返回时间却迟慢十多天。由于乌龙茶要冷藏常温,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长期没冷藏常温就会降低品质。为此,林先生要求物流快运经营者赔偿商品变质赔偿费。 查明情况后,颜厝工商所依法组织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协商调解,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林先生茶叶变质经济损失费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