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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通报十大危害消费安全案例 半数涉及食品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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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消息(特约记者舟游)宜昌市工商局昨通报“2009年严打危害消费安全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半数涉及食品安全,某超市因涂改食品生产日期,被处以10万元重罚。
2009年11月30日,宜昌工商部门在对这家超市检查时发现,卖场销售的“香思米散”、“青豆散”、“香炒米”等10个品种的商品,外包装上生产日期均被改过。经查,该卖场用标有新生产日期的标签,覆盖了原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并对外销售,货额6815元。工商部门认定,卖场系虚假宣传,责令商家停止销售,并依规对该卖场处以10万元罚款。 通报十大案例中,其他几起案例涉及燃气灶具、柴油、医疗器材、建筑材料的质量与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