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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友和医药有限公司笋岗药店售假冒伪劣商品获处罚 |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8/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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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友和医药有限公司笋岗药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获处罚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0年6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告。 根据公告,2010年6月份,宝安分局共对2家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4家药店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GSP认证仍经营药品的行为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11家药店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龙岗分局共对3家药店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6月份行政处罚案件涉及深圳市友和医药有限公司笋岗药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等。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6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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