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来,虽然我国有关部门重拳频出,但“地沟油” 依然阴魂不散。全世界哪里都有餐馆,有餐馆就有“地沟油”,“地沟油”监管是各国都要面对的实际问题。发达国家的一些监管做法可为他山之石,值得借鉴。
从源头上管控“地沟油”是最关键的一环。餐馆厨余废油与泔水是整个利益链的首个环节,把好这个“自来水龙头”,剩下的环节就将成为无源之水。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是通过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惩罚措施,让不法商人付出“停业”“破产级高额罚款”之类高昂代价,使他们知罚而退。
在德国,餐馆开业前必须与政府签署“泔水回收合同”,餐饮企业产出的每一桶泔水都必须有“身份证”,从产出、回收到利用都严格记录在案;在美国,餐饮企业如果私自将厨余废油卖给非法机构或个人,一经发现将被停业;在英国,如果餐饮企业将厨余废油倒入下水管道,无论数量多少,都将被处以高额罚款。
在我国,行政和执法资源不足与违法“地沟油”企业分布区域广的矛盾突出。从国外社会管理创新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到,解决有关部门资源不足,办法之一是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地沟油”是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健康问题。政府可以通过创新的社会管理方法,挖掘出民间潜力,缓解有关部门资源不足。比如,重奖举报人员等办法可以鼓励公民成为监督员,形成对于“地沟油”黑色产业链不间断的监管压力。
仅有上述“堵”的措施还不够,如何“疏导”也非常重要。建立新兴的厨余废油加工产业链,将“地沟油”转化为生物燃油、屋顶涂料或者肥皂等产品,让企业能从中得到丰厚的利润,“地沟油”有了自己的出路,自然不会流回餐桌。
在这个方面,日本兼顾回收、开发与销售“一条龙”的经验值得借鉴。在日本,通过法律强制规定和政府补贴,日本专业回收公司能够以极低的价格从餐饮企业回收厨余废油;通过政府支持,回收企业得以在初建时期迅速提高技术能力和生产效率,形成生产规模;通过政策规定,政府部门车辆优先使用由厨余废油再生的生物燃油,为企业提供稳定市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而非照搬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对妥善解决地沟油问题,多少有现实意义。
摘编自新华社9月15日电 文/张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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