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吉林省开展学校食堂十项监督检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9/14 8:51:54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全省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在抓好对学校食堂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十项监督检查,一是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二是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三是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四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五是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六是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七是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八是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九是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十是严查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教育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对农村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量化分级等级较低的学校食堂、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学校食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食堂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停业整顿;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吊证关闭,决不能因为担心学生就餐问题而忽视食品安全;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学校及责任人,必须依法从重处罚,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记者 李靖/报道 实习生 史明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