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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查食堂安全 学校食堂不得承包给个人赢利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9/10 13:03:33  

       三湘都市报9月9日讯 “学校食堂不准承包给个人进行赢利性经营,有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应由学校开办。”今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学校食堂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坚持保本微利原则,要降低食堂饭菜价格,提高食堂伙食质量。

  通知规定,实行餐饮企业托管的学校食堂,要公开招投标,严把准入关。在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上,要求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持有个人健康证。 食堂采购,要坚持索证索票制度,进货要验收,出入库要登记,建立台账,食品原料要定点采购,不准购买三无产品、过期和变质产品,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食堂。同时,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配餐间和销售间。有条件的学校,可在重要部位安装电子监控系统进行监控。另外,学校食堂要具备食品加工、食品存储、食品销售和清洗消毒的条件,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不得开设食堂。

  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食安办近期将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检查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食堂要坚决关闭。■记者 贺卫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