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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谢绝自带酒水”行规被废止
文章来源:河北青年报  更新时间:2010/4/28  

    据《长江日报》报道,在社会舆论一片哗然中,武汉餐饮行业协会、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和武汉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刚出台5日的“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餐饮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的新规定便被废止。26日,武汉餐饮行业协会出台新的《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试行)明确规定,“对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的,提倡免收服务费”。

   武汉餐饮业协会秘书处坚称,经营者是否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是否收取额外服务费,是一个交易双方民事约定行为,并不违反《民法通则》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经营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允许自带酒水、是否收取服务费。

  记者随机采访5名消费者,他们均对协会自相矛盾的做法感到费解:“《规范》已经删除了谢绝自带酒水条款,餐饮业协会却依然坚持这个并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经营者和消费者到底是听从《规范》,还是听从协会的解读?”

  据了解,从2004年起,中消协多次炮轰餐饮业“谢绝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