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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肉串过量添加亚硝酸钠毒倒娃:食品安全惹担忧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9/2 19: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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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方昨天宣布,连日来,检察机关对包括“染色馒头”案在内的6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提起公诉,涉案11人,罪名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假冒注册商标等。 闸北区检察院起诉的“问题减肥胶囊”案颇为典型,网络成了有毒有害食品的“流通链”。检察机关起诉称,被告人杨涛自2007年起从广州等地购入“田田雪牌清减润肠胶囊”等数类减肥保健食品,以本市闸北区天目中路作为经营场所,同时又在淘宝网上注册“美丽家园”等数家网店,通过网络销售上述保健食品。 今年3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的工作人员在杨涛的仓库内当场查获“田田雪牌清减润肠胶囊”等8类减肥保健食品(共计51箱,4089盒,255280粒),并口头告知杨涛上述保健食品中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成分,在查封期间禁止再行销售,但之后杨涛仍通过其淘宝网店销售上述减肥保健食品直至案发。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证实,上述8类减肥保健食品中均含有我国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西布曲明”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2010年3月起,被告人张进勇在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等情况下,于奉贤区金汇镇金星村其暂住处内擅自从事生鸡肉串生产加工活动,并销售获利。其间,他明知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钠须限量使用,却仍在生鸡肉串腌制过程中过量添加亚硝酸钠,并销售给个体商贩许海萍。 今年3月8日,许海萍在金汇镇西街农贸市场外将这些生鸡肉串炸熟后出售,多名儿童食用后出现亚硝酸钠中毒症状并住院治疗。后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鉴定,从张进勇及许海萍处查扣的鸡肉串中,亚硝酸钠含量检验结果分别为9940mg/kg和12280mg/kg,分别超出国家标准的331倍和409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近日,奉贤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对张进勇提起公诉。 此外,金山、宝山区检察院还对在生产“小苏打”(可作为食品添加剂)过程中添加劣质原料,以及以散装鸡精假冒“太太乐”“天熹”等品牌鸡精予以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案提起公诉。 (通讯员 施坚轩 龚树楚 记者 郭剑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