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上海起诉6件危害食品安全案 包括染色馒头等案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9/2 9:17:54 |
|
包括“染色馒头”、假冒“太太乐”鸡精、有毒减肥药等案 共11人涉案 通讯员 施坚轩 龚树楚 连日来,上海检察机关起诉包括“染色馒头”案在内的6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涉案11人,罪名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假冒注册商标等。这6件案件还包括假冒“太太乐”鸡精、有毒保健食品等案。 网店售卖有毒减肥药 近日,闸北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涛,通过网店销售被查封的、存在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杨涛自2007年起从广州等地购入“田田雪牌清减润肠胶囊”等数类减肥保健食品,将闸北区天目中路作为经营场所,同时又在淘宝网上注册“美丽家园”等数家网店,通过网络销售上述保健食品。 2011年3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的工作人员在杨涛的仓库内当场查获“田田雪牌清减润肠胶囊”等八类减肥保健食品(共计51箱,4089盒,255280粒),并口头告知杨涛上述保健食品中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成分,在查封期间禁止再行销售,但之后杨涛仍通过其淘宝网店销售上述减肥保健食品直至案发。 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证实,上述八类减肥保健食品中均含有我国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西布曲明”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据悉,此次起诉有同类案件两件。肉串加添加剂致中毒 市检察院介绍,一些被告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还导致食物中毒事件。2010年3月起,被告人张进勇在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等情况下,在其暂住处内擅自从事生鸡肉串生产加工销售。张进勇明知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钠须限量使用,仍在生鸡肉串腌制过程中过量添加亚硝酸钠并销售给个体商贩许海萍。 2011年3月8日,许海萍在奉贤区金汇镇西街农贸市场外将从张进勇处购进的生鸡肉串炸熟后出售,多名儿童食用后出现亚硝酸盐中毒症状并住院治疗。经鉴定,从张进勇及许海萍处查扣的鸡肉串中亚硝酸盐含量检验结果分别为9940mg/kg和12280mg/kg,分别超出国家标准的331倍和409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此外,金山、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还对在生产“小苏打”过程中添加劣质原料和以散装鸡精假冒“太太乐”、“天熹”等品牌鸡精进行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案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