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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瘦肉精案:涉案金额5000万 硕导“研发”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8/31 9:34:52  

 

  2011年7月25日,河南省安阳市,一条写有“添加瘦肉精就是犯法”的宣传标语。

  近日,公安部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的瘦肉精案件,是迄今为止警方查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瘦肉精案件。

  公安部表示,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期间,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将成行动重点。

  近期,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打击瘦肉精违法犯罪的破案会战。截至目前,全国公安部门侦办的120余起瘦肉精案件已全部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989人,收缴“瘦肉精”2.5吨,捣毁6个研制瘦肉精的实验室,查获瘦肉精非法生产线12条,查封加工、仓储窝点19个,查处生产、销售瘦肉精企业32家,摧毁了一个覆盖63个地市的特大制售、添加使用瘦肉精犯罪网络。

  公安部治安局称,通过此次会战,全国瘦肉精主要生产源头已基本打掉,主要销售网络已基本摧毁,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获。

  ■ 案例

  租赁黑工厂生产瘦肉精

  2010年7月,湖南省畜牧部门在对邵阳市养猪农户抽检时,发现部分饲料含有“莱克多巴胺”(瘦肉精的一种原料)。随后,湖南邵阳公安部门调查发现,该饲料由曹宗盛等人在江西的动物饲料厂生产。公安部门立即对曹宗盛生产、销售含瘦肉精饲料立案侦查。让警方意想不到的是,一张覆盖全国的制售瘦肉精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据警方侦查,曹宗盛从湖北人罗凡处购进“莱克多巴胺”并生产成瘦肉精。2011年3月,罗凡被抓获后供述称其销售的“莱克多巴胺”分别从浙江人陈秋良等处购进。

  据查,陈秋良等人在浙江省奉化市租赁了一个厂房车间,与厂长签订了秘密协议,非法生产“莱克多巴胺”。“陈秋良和厂长签订的秘密协议上讲,我生产的东西你不要过问,我一年给你多少钱就行了,实际上生产的就是莱克多巴胺。”公安部治安局执法指导处副处长许成磊告诉记者,实际上这个案子早于河南瘦肉精案,当时因为警方鉴于案情复杂,一直在侦办,未对外界披露。

  在媒体曝光河南瘦肉精案后,陈秋良等人见风声很紧,准备到江西转移生产。就在转移前,陈秋良被抓获。

  硕士生导师“研发”瘦肉精

  本以为陈秋良被抓是该案的终点,然而警方发现,陈秋良背后藏有复杂的瘦肉精制销网络,其中成都蔡维斌便是其中之一。蔡维斌是成都丽凯手性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销售经理。该公司很早的时候就开始生产、销售瘦肉精。在该公司停止生产瘦肉精后,蔡维斌便从陈秋良处购买瘦肉精……

  根据蔡维斌的线索,警方发现,重庆、安徽、湖北、天津、河南等地均存在瘦肉精的制售网络。

  让警方意想不到的是,在查湖北武汉的线索时,警方发现安徽某高校的硕士生导师汪兴生参与其中,并扮演重要的研发角色。

  汪兴生通过上线购进莱克多巴胺,与其自行研制的一种原料勾兑后,委托广东的一家动物保健品公司制成“猪重强”饲料预混剂,销往内蒙古、浙江、广东、广西、江西、四川、湖北7个省区,销售数量巨大。

  ■ 对话

  1公斤瘦肉精可卖到8000元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每个制售网络都有专业人员参与

  为了暴利铤而走险

  新京报:和河南瘦肉精案相比,该案有哪些新特点?

  许成磊(公安部治安局执法指导处副处长):河南瘦肉精案相对来说涉及的区域范围较小,而该案的制售网络非常庞大。我们在侦办时发现,这个案子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一共涉及63个地市。刚开始由湖南警方侦办、公安部挂牌督办,后来公安部直接成立指挥机构协调各省警方侦办。

  新京报:很多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涉案,你怎么看?

  许成磊:是的。我们发现实际上在每一个网络,都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参与其中,并且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有的是制药厂、兽药厂、生物医药类企业的研发人员,有的甚至是大学的教授。他们明知道瘦肉精对人体的危害,宁愿为了暴利铤而走险。

  新京报:瘦肉精有多高的暴利?

  许成磊:制售瘦肉精暴利非常大。一般制造瘦肉精的成本很低,租个厂房,购买一些简单的设备,购买化工原料,几个人就可以完成制作。制造瘦肉精最核心的是合成技术,一些研究机构的研发人员参与会大大降低技术成本。一般来说,1公斤瘦肉精出厂销售价1000元到2000元不等,成本要比这个价格低很多,卖到养猪户的价格会提高到4000到5000元,有的甚至卖到8000元左右。

  黑工厂在生产瘦肉精

  新京报:制造瘦肉精多是在哪?小作坊吗?

  许成磊:这些生产瘦肉精的地点不是小作坊,都是黑工厂,标称的都是化工厂、兽药厂。一些厂子效益不好,外租给不法分子,他们利用厂子的设备生产瘦肉精。我们在侦办时,也遇到了很多困难。瘦肉精前端是一个中间体,再往前是一个普通的化工产品,在没有制成瘦肉精时你打不了它,因为国家没有禁止中间体的制造。

  源头监管有待加强

  新京报:目前制售瘦肉精很猖獗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许成磊:一个是刑罚惩处力度不够。以前,有的制售瘦肉精案件量刑很轻,主犯甚至都被判处缓刑,违法成本很低,刑法威慑力不够。河南瘦肉精案中,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一名主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一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另外就是源头监管问题。生产瘦肉精的企业都是一些化工类、生物医药类企业,这些厂子有的是将生产线、车间外租,有的甚至与研发、生产瘦肉精不法分子合伙。因此,对化工等类企业的源头监管确实有待加强。

  瘦肉精产销研

  研发 安徽某高校的硕士生导师汪兴生进行勾兑、研发“猪重强”饲料预混剂

  销售 销往内蒙古、浙江、广东、广西、江西、四川、湖北7个省区,销量巨大

  生产 在浙江奉化租赁厂房,秘密非法生产“莱克多巴胺”

  销售 曹宗盛从湖北人罗凡处购进“莱克多巴胺”并生产成瘦肉精

  合成 由曹宗盛等人在江西的动物饲料厂生产

  农户 湖南邵阳部分养猪农户的饲料中含有瘦肉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