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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售燕窝被“药化” 到底是药品还是食品?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4/19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燕窝既是名贵的烹饪原料,又是营养价值极高的补品,更是现代人馈赠亲友的礼物。市民李先生本想买几盒燕窝孝敬未来的老岳父,但是买回家后却发现,燕窝包装上写着许多治疗功效的说明,这让李先生十分为难。如果这燕窝成了能治病的药品,当见面礼送给岳父岂不是会挨骂。这燕窝到底是药品还是食品让李先生十分疑惑。 

  遭遇燕窝是药品还是食品? 

  李先生在工作期间认识了天津的一个姑娘,两个人两情相悦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为了自己的幸福,前两天,李先生知道未来的岳父母很注意保养身体,就买了四盒燕窝,准备送给未来的岳父。可是买回家后却发现,高级补品成了能治病的“药品”。“养阴润燥,益气补血,治虚亏”等文字就印在包装盒上醒目的位置。李先生的母亲赶紧提醒他,按照天津的老例,初次见面不能给人送药,否则不吉利,更何况是第一次给老岳父买东西呢。瞅着这好几千块钱买来的燕窝,李先生犯了难。 

  药店是药品出现功效无可厚非 

  为了弄清燕窝到底是“药”还是“食”,李先生走访了几家药店后发现,燕窝品种有很多,但有些燕窝品种并没有功效说明。问其原因,销售人员表示,根据国家规定,燕窝并非药品,所以不能在包装中有功效的介绍。随后,李先生查阅了全国唯一可以规范药品名称和剂量及规格的2005年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食同源名单,发现燕窝并没有被收录其中。于是,李先生找到了购买燕窝的大药房,该药店工作人员的解释却截然相反: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食同源名单中并没有燕窝,但《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却有燕窝的名录,而且据他了解,如果药典中没有收录或记载的中药饮片,可按照地方标准执行,所以认为燕窝就是药,再说明功效则是无可厚非的。李先生觉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是一部具有权威性的国家标准,既然上面没有燕窝的名录,燕窝则不应该为药品。可药店所说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那么燕窝到底是“药”还是“食”呢?李先生更糊涂了。 

  天津在售燕窝被“药化” 

  燕窝在市场销售的情况怎么样呢?记者走访了天津多家药店和大型超市后发现,这些地方都销售燕窝,从普通的燕窝产品到血燕,从几百元的到上万元的不等。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燕窝产品都被“药化”,在这些产品中都将燕窝进行了药物成分的介绍。“味甘性温,益肺肾,具有很好的调节免疫机能的作用和抗肿瘤作用”等宣传内容更是销售人员的口头禅。当问其以什么标准来定性燕窝是药品的,很多销售人员则表示,燕窝本身就是药品啊,当被问及是从哪知道燕窝是药品的,销售人员便无语了。 

  市食药监局需和有关部门求证后答复 

  在记者的陪同下,李先生来到了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求证。药品安全监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法规,所有药品必须有药品批号。而燕窝则属于药食同源,中国古代医书食谱均有记载。所以很难界定燕窝是药还是食,并建议李先生找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直属分局进行求证。随后,记者一行又来到直属分局效能科,一位姓安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需要和有关部门求证后才能答复。一旦确认,他们将会对燕窝的生产厂家进行查处。 

  国家食药监局燕窝是食品不能宣传疗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无法解释,又有谁可以解答呢?带着疑问,李先生和记者分别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中药处进行了求证,该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中国对药品有严格的分类管理制度,燕窝目前没有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因此不属于药品,可以作为食品食用。同时提醒市民,国家对药品有严格的管理规定,非药品不允许宣传疗效,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食品及保健食品的治疗作用。在使用和购买保健品、药品以及接受医疗服务时,要辨明广告的真实性,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