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本市对高校食堂饭菜价格设上限 菜品分量必须足量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更新时间:2011/8/23 13:01:45  

 本报讯(记者 刘昊)今年秋季开学,高校除需提取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还需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并依据物价的上涨幅度及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照顾好学生的生活。本市已对高校食堂饭菜价格设置了上限。

  教育部近日要求高校加大对学生食堂的政策支持和经费补贴力度,抑制饭菜价格过快上涨。要求各地要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标准执行;对学生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同时,各校要统筹财政拨款、学费及其他收入等资金渠道,根据在校生数,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资金,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价格上涨情况,适时对学生食堂基本伙食进行补贴,抑制饭菜价格过快上涨。学生食堂建筑设施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此外,教育部还要求各地、各校依据各地建立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临时补贴或提高救助标准。

  据了解,本市目前已健全完善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同时,市教委也对高校食堂饭菜价格设置了上限。例如,食堂“大灶”低档菜需占20%,单价不超1.5元;中档菜占50%,单价不超4元;30%的高档菜单价不超6元。此外,菜品分量必须足量,其中无汁无汤的菜为每份5至5.5两;带汁的菜每份5.5至6两;带汤的菜每份6至7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