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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局:着力落实“四度” 提升监管水平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8/22 11:18:23  

一是稽查有力度。健全完善药品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和稽查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技术支撑和协管人员的协查举报作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成效明显提升。1-8月,累计查处案件18起,罚没款14.5万元,按全县人口总数计,罚没款人均达0.9元,案件数每万人达1.125起。二是监测有深度。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举办三场ADRMDR知识培训班,完善监测网络建设,全县共设立ADR直报点20家、MDR直报点12家,指定专人定期与直报点沟通联系,指导和收集监测报告,提高监测报告水平。1-7月,共完成上报ADR160例,完成年度计划的58.6%,其中:新的、严重的59例,占36.8%;完成上报MDR16例,完成年度计划的106%。三是宣传有广度。不断拓展药械监管宣传平台,特别是加强与网络媒体联系,利用网络媒体大众知晓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升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在《今日华安》周报设立“食品药品监管之窗”,与县科协共同建造五个固定“宣传栏”,定期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信息,举办大规模的学习贯彻《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管理办法》专题培训班,每月编发一期《华安药讯》,组织参加食品安全网上知识竞赛等形式,使信息宣传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四是廉政有制度。进一步完善局工作规则、党组工作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和市局“十不准”规定的落实,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制度,印发廉政风险目录,定期邀请县纪委、检察院等部门上廉政课,坚持召开廉政分析会,强化队伍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防患于未然。(陈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