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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余种假药卖到省内外300多家药店 涉案金额185万余元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8/3 23:03:12  

8月2日讯 7月14日,一个销售假药一年多,将涉案60余种药品卖到三省多地,涉案金额185万余元的特大销售假药团伙的四名成员,被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让人震惊的是,该团伙成员都很年轻,主犯王某仅25岁,最小的姜某才20岁。

  2010年6月初,道外公安分局接到举报称,某配货站经常有大量药品进出,且收发货人员行动诡秘,行为反常,怀疑药品质量有问题。警方与省食品药品稽查局联合侦查、走访,初步判定这至少是一个非法经营药品的团伙。

  道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和省食品药品稽查局三科组成联合专案组后,查明该团伙的落脚点是位于道外区南极街的一个出租屋。2010年6月8日,王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在出租屋内被抓获,同时查获的还有大量标示众多知名企业生产的药品。经辨识,这些药品虽然品种不同,但多数包装样式类似,批号为同版印刷且部分不同药品的批号同为100310、20100316,初步认定这些药品是假药。

  药品稽查人员对涉案药品进行分类整理后,按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不同,第一时间向22个省(市、自治区)发出了协查函并附有现场查获的实货,请求对这些药品的真伪予以认定。根据已收到的20个省60批核查复函认定,这些药品均为假冒。

  据25岁的主犯王某交代,2009年5月12日到2010年6月4日,他伙同王某某(在逃)通过电话联系,从西北某市张某、东北某市李某等人(另案处理)处多次购买了假冒正规厂家标示的“酒石酸美托洛尔片”、“复方甘草片”等60多种药品,在其租住房内,使用伪造的长春某医药公司相关证、照及公章,雇嫌疑人杨某、姜某、于某使用假名大肆向省内外300余家药店贩卖假药,营业额高达185万余元。

  今年7月14日,道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个特大销售假药团伙的四名成员作出了一审判决,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93万元,于某等三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六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6万元到15万元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