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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工商局优化服务业市场环境促发展,新增企业532户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8/3 11:51:10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整体经济素质,有利于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实现综合国力整体跃升。加快发展服务业,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发挥政府部门的政策引导和规范作用。工商部门既是市场监管的执法机关,又是经济发展的服务部门,主要职能涉及市场准入、市场监管、促进发展、提供服务、消费维权、行政执法等方面,与服务业发展密切相关。贺州市工商局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贺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2号)精神,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推进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服务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加快市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把先进的信息技术运用到管理市场上来,提高市场监督、管理和服务的运行效能;建立商品批发市场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定期发布商品供求信息和信用信息,积极引导商户发展网上交易、电子商务等现代化营销方式,推行快捷、方便的电子结算模式,进一步促进商品批发市场与电子商务融为一体。

(二)加强对格式合同条款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具有行业垄断性的公共服务业的检查,对格式合同中存在的不平等条款、“霸王条款”及时予以查处和纠正,坚决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运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动产抵押进行担保融资,帮助企业盘活资产,解决融资困难。以骨干企业、中小企业、涉农企业等为重点,不断拓宽动产抵押登记主体。优化登记程序,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时,凡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实行当场申请、当场登记。

(四)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监管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原则,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强化监管意识,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搭建消费者申诉举报协作制度,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在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消费警示提示的作用,快速受理处置消费者申诉举报,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建立集中受理、统一分流的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之上,各级工商部门要会同商务部门搭建消费者申诉举报协作制度,密切配合,提高统筹协调指挥和解决消费纠纷的快速反应效能,共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净化服务业消费环境。以家庭、维修、物业管理等消费新领域为重点,充分利用日常巡查、群众举报、12315消费维权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案源,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服务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七)更新维权理念,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结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国家鼓励消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通过媒体曝光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把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到消费引导、消费警示、消费知识普及上来,促进城乡居民扩大消费,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

(八)开展 “诚信兴商”创建活动,培育、树立一批消费者满意、工商关系和谐,严格守法、诚实守信、管理科学、服务质量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开拓创新的诚信经营示范店(企业)、街、市场。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协调动员各方面诚信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共铸诚信的合力和对失信行为的综合治理。推动商会、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建立行业评议的失信惩戒制度,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为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截止2011731,贺州全市今年新增企业532户,注册资金134661万元,个体工商户4131户。(刘广源 莫振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