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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民现金收入大幅增长 近GDP增长水平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7/31 9:33:56  

 本报福州7月28日电 (赵鹏、谢贤伟)今年上半年,福建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4315元,扣除物价指数影响实际增长12.2%,接近13.4%的全省生产总值增长水平。

  今年初,福建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郑重承诺,要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生产总值同步增长12%的目标,并将此作为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表示,这一民生目标必须说到做到,坚决兑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

  为实现这一承诺,福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农民增收目标,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乡统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有力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

  今年上半年,福建风调雨顺,同时在市场回暖的刺激下,全省农民人均出售水果、水产品、茶叶、生猪收入分别同比增长34.1%、23.9%、20%、17.6%。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调查显示,农民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和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稳步增长,是上半年福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的两大因素,共拉动现金收入增长17.1个百分点。其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41元,增长27.2%;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2007元,增长12.9%。

  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好转,福建纺织、服装、鞋帽等传统劳动密集型、出口型企业发展良好,“乡村游”加快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全省用工需求不断增加。福建各地各级政府抓住这一有利良机,纷纷提升最低工资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福建各地企业用工工资普遍上涨15%至20%,确保了农民务工收益提高。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今年福建还加大水利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工程。多个大型项目开工建设,也为福建全省农民拓宽了增收渠道。其中由全省农民参与投入、经营的第三产业蓬勃兴起。据统计,福建农民上半年人均家庭经营第三产业现金收入564元,同比增长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