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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莫过期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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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了解到,近日,市质监局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一些企业在生产许可证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为此,市质监部门提醒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过期即无效,视为无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换证申请。企业迁址或者名称改变后,要及时提出重新申请和办理变更手续。生产条件、技术和工艺发生变化后,要由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核查通过后,才能生产。另外,企业应按时提交报告,否则将会被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