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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1年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统计分析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7/28 21:53:48  

近日(2011726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11年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统计分析2011年上半年,广西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共3278,与上年同期下降4.1%;已解决3171件,解决率为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2.74万元。在受理的投诉中,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案件线索,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罚没款2.89万元;各级消委会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共计18902();收到消费者赠送的表扬信和锦旗共25件。

一、商品质量问题

2011年上半年,全区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商品质量问题共2061件,占投诉总量的62.87%,与上年同比下降了11.35%

  1、通信类产品质量问题投诉位居第一。上半年,全区各级消委会共受理通信类商品质量问题投诉365件,占质量问题投诉的17.71%,与上年同比下降了16.48%主要问题是:手机自动关机、屏幕无显示或乱显示、按键失灵、多杂音、电池等质量问题。

 2、服装鞋帽类质量问题投诉位居第二。上半年,全区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服装鞋帽类商品质量问题投诉249件,占质量问题投诉的12.08%,与上年同比增加14.22%主要问题是:掉色、缩水;鞋类商品开胶、开线、开裂、断底、脱色、鞋扣变松等现象。

 3食品质量问题投诉居第三。上半年,全区各级消委会共受理食品质量问题投诉146,占质量问题投诉的7.08%,与去年同比下降了0.68%。主要问题:个别商家到期食品不及时撒架仍继续销售;食品内有杂质或食品变质等。

 4、其他商品类质量问题投诉居第四。上半年,全区各级消委会共受理其他商品类质量问题投诉109,占质量问题投诉的5.29%,与去年同比增加了2.83%

 5、种子苗木、化肥质量问题投诉居第五。上半年,全区各级消委会共受理种子苗木、化肥质量问题投诉74,占质量问题投诉的3.59%,与去年同比增加了37.04%

 6、装饰材料质量问题投诉居第六。上半年,全区各级消委会共受理装饰材料质量问题投诉68,占质量问题投诉的3.3%,与去年同比下降了10.53%

    二、服务行业中的突出问题

    通信企业投诉占服务类第一位。2011年上半年,广西各级消委会共受理电信服务投诉224,占服务类投诉的28.72%,与去年同比增加了14.29%。其中:服务质量投诉170;价格投诉47;计费方面投诉3件;广告方面投诉2件;营销合同投诉2件。主要问题表现为:宽带网速不稳定出现上不了网;网速慢;售后维修服务时间长等,引起消费者不满。

    三、房地产投诉

2011年上半年,广西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投诉房屋问题59,占总投诉的1.8%,与去年同比下降了41%。其中: 质量问题投诉15件;合同方面投诉18件;其他问题投诉12件;价格问题投诉5件;计量问题投诉4;广告问题投诉5件。主要表现为:个别开发商对存在缺陷的商品房不如实的告知或对消费者隐瞒真实情况,同时还设陷阱用签订认购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形式损害消费者利益;开发商交房时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销售前广告宣传与事实不符,误导消费者。

 

                             (李世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