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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管衔接工作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7/28 9: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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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昨天发出《关于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管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管衔接工作。 卫生部通知指出,《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前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制定或指定公布前,可以继续生产已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部公告的单一品种。 2011年12月31日前,《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前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可以继续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标准执行。生产使用食品用香精应当按照《食用香精》、《咸味食品香精》和《乳化香精》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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