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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药监局四方面构建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7/22 22:1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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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医药市场环境,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阻碍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温县药监局从四个方面着力构建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诚信建设。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公平竞争规则,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
二是规范公权行使。采取对行政审批实行受理、审评、审批分离,对权力相对集中的岗位实行定期交流,在行政执法中推行稽查办案分离等有效举措防治商业贿赂。
三是加大查案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进一步转变作风,求真务实,注重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推进制度建设。 四是提高创新能力。努力提高整个药械企业的创新能力,使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具有与众不同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医药市场的不同需求。
河南省温县药监局 董红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