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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五年内将培养八万名食品安全管理员 |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1/7/21 9: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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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年内,深圳将培养8万名食品安全管理员。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显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重点建议的办理方案》(下称《方案》)正式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 ■ 发布台 南都讯 记者邓淋彦 5年内,深圳将培养8万名食品安全管理员。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显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重点建议的办理方案》(下称《方案》)正式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 根据《方案》,深圳今年将形成市、区、企业三级农产品检测检验监控网络,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和生猪肉品“瘦肉精”污染监测合格率上升1%。到2015年,全市累计培养食品安全管理员8万名,90%以上全市A级餐饮服务单位、70%以上B级餐饮服务单位都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同时,今年深圳将启动《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并争取在明年出台。 地方教育附加按“三税”税额2%征收 南都讯 记者庄树雄 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开始,深圳市对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下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属于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市级国库。地方教育附加由地税部门负责代征。纳税人应在缴纳“三税”时一并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未经法定程序,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改变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不得减缴、免缴或缓缴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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