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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容忍三聚氰胺“害人又害猪”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7/5 9:5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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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吨多问题奶粉流向市场,其中一些奶粉三聚氰胺超标515倍。这些奶粉不是流向超市商场,而是销售到养殖场被仔猪吃了。日前,重庆南岸区检察院披露,销售毒奶粉的唐某因为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这也是重庆市首例非法经营毒奶粉案(7月4日《重庆晚报》)。 2008年肇始的“毒奶粉”事件的代价之惨重、影响之恶劣无以复加。然而,谁又曾想到,这一“罪魁祸首”在违法犯罪分子的刻意隐瞒和“巧妙伪装”之下,竟然又再次“复出”,被恶劣地使用到了猪身上呢?让猪食用毒奶粉,实际是“害人”的变种,按照专家分析,有毒有害物质一旦不能完全排泄、分解,最终会隐藏在猪内脏和肉中为害公众,其危害性质和恶劣程度一点也不比直接祸害消费者的程度低。 无良商家搞“曲线违法”,给猪喂三聚氰胺,暴露出来的是违法犯罪行为的“顽固性”,由于暴利驱使即使明知违法犯罪一些无良者也会铤而走险,但另一方面,我们的监管部门也有失职、麻木之嫌。监管不到位,对有毒有害物质商家就敢疯狂添加,食品添加剂也有被滥用的危险,这早被无数事实证明。现实执法过程中,个别部门甘当“睁眼瞎”,要么与个别商家利益勾连,要么就是“雨过地皮湿”式的执法糊弄。也就怪不得三聚氰胺屡屡“重出江湖”,甚至又瞄准“无辜的猪”。这些现状必须改变。 打击和遏止“三聚氰胺”违法添加现象,须标本兼治,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就像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王立军提议的那样,“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采用制定特别刑法的形式,以严密而细致的罪名设计,有效遏制该领域的犯罪行为”。“毒食品危害猛于黑,严刑峻法杀无赦”,这或是彻底解决三聚氰胺“害人又害猪”的有效举措。另一方面对以“三聚氰胺”为代表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视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提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这一思路已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认可,相信不久的将来被滥用的“魔鬼”三聚氰胺终会被关进“瓶子”。 □毕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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