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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质监局陷毒奶粉“委检”风波 被指推卸责任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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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财经讯1月10日讯 毒奶粉的余波正在将越来越多的人牵扯其中。陕西乐康乳业被查出三聚氰胺超标,但却有渭南质监局出具的合格报告。昨日(9日),渭南质监局对外界解释称报告系“委托检验”出具,自身只能对样品质量负责,企业可能送检时作假。不过,这一说法并未得到太多认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风田指责其利用《食品安全法》漏洞推卸责任。
9日,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马春年接受采访时表示,2009年乐康乳业与质监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企业送检样品中未查出三聚氰胺。检验报告显示质量合格,但不代表该所有产品都合格。送检外产品出现问题,是企业未按抽样方法抽样造成的。 针对检测机构的说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风田表示,所谓“委托检验”不过是应对《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抽检”不收费的法宝,即能解决质检部门收费难问题,又可以在出事时把责任推给企业。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购买样品所需费用和检验费等,由同级财政列支。委托检验则不一样,质监部门可以针对产品品类和检测项目进行差别收费。 郑风田对网易财经表示,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抽检费用可以得到财政支持;但部分地方政府和质检部门,没有财力或不愿支持抽检。“去年河北沧州就传出质监局强行与食品企业签订委托检验协议,收取检测费,企业怨声载道。”郑风田表示。现在,这一质检“潜规则”随着毒奶粉事件而曝光。 本应权威而庄严的食品检测机构,正在因为一次次的乌龙事件,备受质疑。1个多月前,农夫山泉与统一饮品“砷超标”事件,刚刚以检测方承认设备老化致使结果有误并道歉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