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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整治食品安全检测 6300家机构面临清理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3/18  

  在食品检测机构数次自摆乌龙后,卫生部开始着手清理全国6300家大小检验机构。今日(17日),卫生部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这两项于4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或将让6300家大小检测机构重新洗牌。

  2010年伊始的农夫山泉与统一饮品“砷超标”事件,以检测方海南出入境检测检疫局承认设备老化、检验结果有误并道歉落幕。2月三聚氰胺奶粉外流事件中,陕西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被爆为问题奶粉出具“委托检验”合格报告。4月两项新规定实施后,这种情况或许将得到改善。

  新规范规定,食品检验机构的设施应当满足检验方法、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档案贮存等要求;机构及检验人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保证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报告;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公布检验的收费标准、工作流程和期限、异议处理和投诉程序。

  供职于某知名国际食品企业的技术法规负责人对网易财经表示,“此前食品安全法里对于检测程序与机构有部分规定,工商总局、卫生部也有一些检测规定。但针对分属不同系统的数千家检测机构做出统一规范,还是首次。”在新规范制定之初,该负责人曾作为企业代表参与决策。他认为,规定中关于过企业复检、投诉权利的内容是进步之一。“砷超标”案件中,农夫山泉、统一两企业就是在未复检、投诉的情况下,被贸然公布不合格结果。

  目前,国内现有食品检验机构近6300家,近9成分布于卫生、质检、农业系统,此外在粮食、商务、食品药品、高校等系统及社会商业实验室也涉及食品安全检验。卫生部认为,这些机构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检验技术覆盖面不足,硬件条件、人员素质和检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不能满足食品安全检验与监管的需要,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

  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清晰后,下一步监管部门预计将以此为依据重整、清理机构。 以上技术法规负责人表示,“现在对检测机构提出了技术性的要求,未来可能会从行政管理角度来执行。是不是会进行资质认证,确认哪些实验室是符合条件可以承办食品检测,是下一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