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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需要“四则运算”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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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需要“四则运算”
代表们为源头防控、减少重复、构建体系、打假治劣出谋划策 □ 本报记者徐建华/文 3月7日下午,海南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海南厅开放团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并接受记者集体采访。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一进入海南厅,就被数十名记者围了个水泄不通。 国际旅游岛、博彩、房地产……这一切让海南如今炙手可热的“关键词”,都成了媒体提问的焦点。而另一个话题同样也是记者提问的核心,那就是“豇豆”。 两会前夕,有关海南豇豆被检测出农药超标的事件,不仅让海南代表团受到了媒体更多的关注,也让食品安全这一近年来持续热门的话题再度成为代表委员们关心、关注和关切的重点、焦点与热点。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省长罗保铭坦言,豇豆事件暴露了海南农产品(14.72,-0.14,-0.94%)在施药、质量安全检测和农药销售监管上的漏洞。卫留成代表表示,下一步,海南将把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提升海南绿色农产品的质量。 对于13亿中国消费者来说,他们关心的不仅仅是一个海南豇豆的质量安全,而是整个中国的食品安全。 正如一位网友所言,食品安全如同一个哥德巴赫猜想式的数学难题,各国都在想方设法求解,但都没有得到真正的答案。中国现在要做的,首先是基础工作。在这方面,不妨先从“四则运算”开始。 加 法 湖北代表团叶青代表一段关注食品安全的视频,在网上引发了网友的疯狂点击。这个以青菜为主要拍摄对象的短片,以自种蔬菜为诉求来提示大家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拍这样一个短片,一方面是因为近来发生了不少食品安全事故,警示我们要关心这个问题;另一方面也是想借这样一个方式,说明食品安全要从源头抓起,希望政府加大检测和监控力度,从源头保证食品安全。”叶青代表说。 加强对源头的控制、加大对源头的投入力度,成为很多代表委员们的共识。毕竟“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食品安全的控制和保证首先要追根溯源,应在源头控制上做“加法”。 “确保食品安全,农业是关键和命脉,这既包括种植,也包括养殖,这些都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安徽代表团程静代表说:“但目前这种分散式的个体作业方式,并不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所以一定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大农业的发展道路,通过推行农业标准化,从源头上控制质量。” 广东代表团雷晓凌代表也认为,一个农户能承担的责任太小,对食品安全的控制力量也有限。因此,必须搞专业化和龙头企业,以村为单位发展专业的农业合作社,推行标准化种植养殖。“要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综合检测体系。”河北代表团赵国岭代表说。 减 法 这次海南“豇豆”事件,虽然罪魁祸首是农药,但对于为何超标产品会流入市场,海南方面给出的解释是自身检测能力不够,由于武汉市有全国最为先进的检测设备,所以超标“豇豆”才会在武汉原形毕露。 身为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系主任,雷晓凌代表曾多次深入调研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在调研中她发现,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既多了又少了”。“说它多了,是因为我国食品检测机构曾很严重的重复建设,由于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很多环节和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检测体系。说少了,一方面是基层检测力量很薄弱,另一方面是高水平的检测实验室偏少。” 雷晓凌代表建议,应当对我国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整合,这样既能减少重复投入,又能形成体系和梯队,无论是高端的检测实验室还是基层必备的检测力量都能照顾到。“建议制定各个执法部门统一的食品监督抽检程序,明确食品检测应委托统一的食品检测机构,同时建议尽快制定统一的食品检测机构认证和监管规范。”浙江代表团宗庆后代表说。 除了检测机构应当做“减法”,作为食品安全之“准星”的标准,很多代表委员也建议做“减法”。 宗庆后代表认为,要加大对卫生部门整合和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投入,特别是从人力、财力等各方面予以支持,尽快废除原有的一些不合理、重复制定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将食品安全标准与现行的《食品安全法》予以统一。 乘 法 去年6月1日,备受瞩目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这让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一个新时代。《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了人员,对《食品安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就在两会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成绩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所作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我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正在得到切实改进和加强,法律实施的总体情况良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 检查组认为,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部门不明确或互相推诿;配套法规建设滞后,绝大多数省份无地方性法规;标准缺乏和不统一、不衔接等。因此,建立统一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仍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一项长期任务。 曾参与执法检查的程静代表认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至为重要,但食品安全监管仅靠一部法律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建设完整的食品安全体系。换言之,只有借助《食品安全法》的东风,走法制化监管之路,从体系建设方面做“乘法”,才能更好地破解食品安全监管这道难题。 辽宁代表团赵忠喜代表认为,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国家应成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应加强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实施食品安全系统工程,监管部门细化职责,明确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主体作用。”山西代表团郭双威代表说。 除 法 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仍需时日,不少代表委员提出,先考虑对食品安全事件施以重罚,就像罚醉驾那样,罚痛为止。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对此深表赞同:“现在基本上哪个部门发证就哪个部门执法,没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国外就不一样,一旦在番茄、鱼丸这些日常食品中发现一点点安全问题,马上就会罚得倾家荡产,对河流污染、空气污染等问题也一样。” 提高违法成本、打击假冒伪劣,成为很多代表委员提出的食品安全监管之“药方”,他们认为在这方面国家决不能手软,一定要做好“除法”。 四川代表团汪俊林代表建议,国家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国家应该对《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进行法律解释,加大对食品制假者的处罚力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江苏代表团赵凤琦代表说。 代表委员们认为,如果不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的处罚力度,很容易产生经济学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导致一些高质量的产品反而被市场淘汰。“《食品安全法》让我们有法可依,但现在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处罚力度不够,是否可以考虑把执法权集中到一个部门,加大执法和处罚的力度,发挥1+1﹥2的效果,保证食品安全。”雷晓凌代表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