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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毒奶粉质检合格 官方只对样品负责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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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安2月9日电2月3日,陕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公司“毒奶粉”案件的侦办情况,宣布已将该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案件的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然而,时隔不到一周,昨日,购买了问题奶粉做奶糖配料的广东真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媒体出示了奶粉销售时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告称送检奶粉三聚氰胺项目检验合格。为此,媒体针对这份检验报告,质疑渭南市质监局检测的真实性。
在邮件中,张宏森说,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食品出厂检验。“企业是食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乳品企业应该自律。”张宏森解释说,“质监部门主要是通过监督检查、巡查和监督检验等手段进行监督,不可能对企业每批次产品都进行监督检验。” 据张宏森介绍,该局已责令问题奶粉企业停产整顿,并由上级部门吊销其生产许可证。该案件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质检部门已经开始对全市乳业企业和涉乳食品企业进行大规模的排查,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渭南市其他食品企业有涉及问题奶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