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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严查食品“早产儿” 情节严重将立案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13  

 产品的生产日期居然比真实的生产日期要晚近两个月。购物遭遇“早产儿”,相信这种经历你也有过。记者从福建省质监局获悉,福建省质监局日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严查食品“早产儿”的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群众举报,福建省质监局执法人员对晋江某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11月26日以前生产的5.79万箱六种口味的果冻产品,生产日期全部标注为2010年1月1日,货值金额达104万元。福建省质监局执法人员查封了这批 “早产儿”果冻产品。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日前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紧急下发了《关于开展查处食品“早产儿”》的通知,在全福建省范围内开展了严查食品“早产儿”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范围涉及乳制品、婴幼儿食品(果冻、奶粉)、饮料、罐头、乳制品、啤酒、纯净水、蜜饯、腐竹、调味品、白酒、糕点、桶装饮用水、豆奶、膨化食品、肉制品、水产品加工企业。截止2010年1月6日,全省出动执法人员2821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785家,超市、小作坊206家。责令整改企业18家,立案12起,其中违法标注生产日期即“早产儿”食品案件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