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严审公众人物代言广告严处发违法广告的企业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28 |
|
法制日报北京1月27日讯 记者朱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通知要求严把广告审批源头关。要确保审查批准的广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广告审查标准和程序进行广告审批,尤其对广告中有公众人物代言的要从严审查,审查批准的广告要及时向社会公示。此外,要加强对广告审批工作的检查监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已审批广告的抽查力度,各省对投诉举报集中、有关部门提请审批存在问题的广告,要依据广告审查复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开展复审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违规审批广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还指出,要切实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并从严处理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要加大对违法广告所涉及品种和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