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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协委员建议酒类包装明示饮酒不能驾驶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27  

 据新华社1月26日电 正在召开的政协上海市十一届三次会议上,上海市政协委员张立军建议:治理“酒驾”应从酒文化源头抓起,酒类广告和包装上应像香烟加注“吸烟有害健康”那样,加注“饮酒不能驾驶”的公益性广告语。

  张立军认为,减少酒后驾车现象仅靠法律手段远远不够,有必要从酒文化源头抓起,其中在酒文化中发挥着推波助澜作用的酒类广告和包装也负起相应的责任。为此有关管理部门应制定规章,规定酒类广告和包装上必须加注与香烟“吸烟有害健康”类似的公益性广告语——“饮酒不能驾驶”,以警醒人们对各种类型的酒都要有所节制。

  “导致部分驾驶员对酒后驾驶心存侥幸,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对酒后驾车的认定标准过于宽松。”张立军说,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应提高酒驾认定标准,把目前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降低为10毫克,甚至5毫克,并加强检查,以切实杜绝酒后驾车的现象。

  张立军同时呼吁媒体应在社会上正确宣传酒文化,积极提倡在社交场合中不主动劝酒、少喝酒的新型社交文化。